6月30日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相关议案和报告,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事项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理主持会议。
与会人员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汇报》,听取了《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》。还听取、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法院《关于提请任免李志和等同志职务的议案》、《关于提请任免陶维寿等同志职务的议案》。经投票表决,任命李志和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庭长,任命赖庆如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;免去黄杰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任命陶维寿等107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
李理颁发了任命状,并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具体希望。他指出,要站在“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”的高度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;要积极参与案件审判,主动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陪审的关系,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认真参与调解、庭审、评议和其它诉讼活动,并提出高质量的陪审意见。
李理表示,市人民法院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,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提升陪审素质。还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沟通与协调,为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和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峰、李亿平、乔德良、翁菊清、汤乐田出席会议。